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6 11:19:4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产权交易项目交易流程
产权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产(股)权转让、资产转让、企业增资、资产出租、经营性户外广告设置权出让等相关权益转让等,其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一、申请委托
转让方根据有关部门(主要是财政、国资部门以及国资部门授权单位)批准手续、相关资料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委托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需提供的主要相关资料
1.财政、国资部门以及国资部门授权单位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2.转让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须包含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内容);
3.转让方内部决策文件;
4.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的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5.转让标的企业最新的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6.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有效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对评估结果的核准备案文件;
8.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
9.转让标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近期财务报表;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1.改制方案或转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基准日的审计与评估以及评估核准备案情况,拟转让底价、职工安置、债权债务的处置、管理层是否参与收购、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交易方式、保证金的设置、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等方面);
12.转让方法人授权委托书;
13.转让方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14.《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
15.《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16.企业产权转让委托书;
17.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转让方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公开挂牌
委托协议生效后,交易中心负责对产权转让信息公告进行符合性审核,符合信息公告要求,交易中心予以受理,并向委托方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信息公告要求的,交易中心将书面审核意见及时告知委托方。项目公告经委托方盖章确认后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公开发布转让公告,同时将公告推送到江苏产权市场网站(http://www.jscq.com.cn)。项目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国有企业和重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正式披露时间不低于30个工作日,企业增资项目正式披露时间不低于40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项目正式披露时间不低于10个工作日。
三、准备交易文件
交易中心在公告发布后到报名之日前代委托方草拟好项目竞价文件,竞价文件经委托方确认盖章后,在报名时提供给意向受让人。
四、报名,意向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人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限内,向交易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价文件。交易中心负责对意向受让方逐一进行登记。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交易中心会同转让方根据项目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交纳交易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定后,交易中心通过交易平台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产权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七、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按照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将采用拍卖、竞价(书面竞价和网络竞价)或招投标等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八、组织签约
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九、交易资金结算
1、交易价款原则上由受让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2、交易双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服务费;
3、交易双方按合同要求办理标的移交、过户等手续。交易中心凭双方完成交易的证明,对符合产权交易价款划出条件的,交易中心及时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
十、出具交易凭证
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付至交易中心资金结算账户,且交易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