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28 09:20:0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招标人委托,负责大市区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现金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投标人缴纳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法人基本户转出,并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达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专户指定子账号上。子账号获取方法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子账号获取方法
(一)登陆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地址: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在“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点击“项目流程”,之后点击“保证金查询”。具体请按照登录界面中提供的“手册下载”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
(二)登录盐城公共资源金融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221.231.4.242:9620/#/login)后,并按照系统中提供的“平台操作指南”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平台支持投标人以数字人币形式通过企业钱包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使用。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投标人根据项目(或标段)仔细核对对应项目中系统自动随机生成的子账号,避免因收款子账号错误导致对应项目出错或无法到账的情况发生。
(二)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信息必须与相应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主体信息)中上传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将视作未到账处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交易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投标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核对付款账户信息与企业诚信库(主体信息)中录入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三)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若有变动,应立即同步更新交易系统诚信库(主体信息)中的相应信息,并在重新提交后,再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
(四)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页面中需显示保证金已缴纳。保证金未缴纳成功的单位,投标人应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可联系中心相关处室协助解决。
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未及时核对缴纳信息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到账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