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1 16:02:4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货物招标项目交易流程
一、项目注册发包
(1)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证等
(2)委托代理协议
(3)项目招标计划发布
二、开、评标场地预约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经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确认后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yancheng.gov.cn)发布。
潜在投标人在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时限,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资格预审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招标人可以视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经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发布。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限,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填报)应在线提交专家抽取申请,经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和通知对应专业和数量的评标专家。
七、开标、评标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在交易中心组织开标、评标活动。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应当遵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标、评标活动的相关纪律要求和管理规定,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始止都必须在工作日内)。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九、中标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交易中心打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公示。
十、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一、出具成交证明表
中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其它补充材料原件扫描在会员系统中上传审核通过后,到交易中心出具《货物与服务项目交易成交证明表》。
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后系统直接推送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其利息。
招标人在书面合同签订后,未发生被投诉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中标人将中标通知书、合同、其它补正材料原件扫描在会员系统上传归档后。在网上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确认通过1个工作日后,系统推送财务,财务确认直接退还保证金及其利息。
十三、数据和档案归集
交易中心负责整个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各类交易数据统计、电子档案、音视频的归集、归档和保管工作以及纸质档案。
十四、异议和投诉处理
(一)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按下列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及时作出答复,并将答复结果及时报送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二)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上述第(一)条有关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招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十五、电子化交易
项目招标投标采用电子化方式的,应遵循《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交易各方主体可通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ggzy.yancheng.gov.cn/)按相应身份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电子化交易业务操作手册和交易流程、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企业诚信库入库标准等资料可通过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等栏目下载使用。
承办单位: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承办处室: 货物与服务交易服务处
联系人:唐梅梅
联系电话:6908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