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1-29 09:24:49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丰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扩大保函等非现金投标担保形式。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开函机构。
1.项目名称: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开函机构公开征集
2.征集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内容及地点
3.1项目内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具体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人根据自身需求,在交易前自主选择开函机构开具投标电子保函作为投标保证。
3.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4.服务期:审核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有政策性调整,可提前终止服务期。服务期内实行考评淘汰机制,对开函机构所提供服务不能满足要求的,可提前终止其服务期。
5.形式:集中征集和常态征集相结合。
集中征集:按征集公告集中接受开函机构的申请,集中审核并产生符合条件开函机构;
常态征集:在非集中征集期间,依据公开征集的条件,常态接受开函机构的申请,不定期集中对开函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产生符合条件的开函机构。
6.申请人资格要求(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6.1具有开展投标保证(担保)业务的资格;
6.2 具有开展投标保证(担保)业务的履约保障能力;
6.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6.4 为企业总部或为市级分支及以上机构;
6.5 在盐城市有开展业务必要的人员和工作场所;
6.6同一总部只接受一家分支机构申请,在盐已设有分支机构的,不再接受其他地区的分支机构申请。
7.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提供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公章,按以下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7.1银行和保险机构
7.1.1申请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成为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开函机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说明、承诺按交易中心要求规范保函内容、接受中心开函管理、无条件接受根据政策或管理要求终止服务等);
7.1.2基本情况(企业简介、经营范围、经营概况、投标保证(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等);
7.1.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1.4营业执照复印件;
7.1.5具有开展投标保证(担保)业务的资格;
保险机构:《保险许可证》复印件和银保监确认的投标保证保险《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备案表》复印件等;
银行机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
7.1.6具有开展投标保证(担保)业务的履约保障能力证明材料;
7.1.7非在盐注册机构,提供在盐开展业务必要的人员和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7.1.8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7.2担保机构
7.2.1申请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成为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开函机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说明、承诺按交易中心要求规范保函内容、接受中心开函管理、无条件接受根据政策或管理要求终止服务等);
7.2.2基本情况(企业简介、经营范围、经营概况、投标保证(担保)业务开展情况等);
7.2.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2.4营业执照复印件;
7.2.5具有开展投标担保业务的资格;
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
7.2.6具有开展投标保证(担保)业务的履约保障能力证明材料;
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其他银行、保险机构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其出具无限连带担保证明和其他银行、保险机构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提供担保的决定;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2.7非在盐注册机构,提供在盐开展业务必要的人员和工作场所证明材料;
7.2.8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8.征集报名须知
8.1各有意向参加单位,请于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区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五楼517办公室,邮箱:342953365@qq.com。
8.2逾期送达的申请材料,将作为常态征集处理。
9.审核通过的入围机构从审核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技术对接并正式上线运行。否则,取消入围资格,一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10.本次征集公告解释权归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
11.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盐城市区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
联系电话:0515-6688351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