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信息发布时间:2024-12-04 15:26:19 来源: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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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盐城市大市区(包括市区、亭湖区、盐都区、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唯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职责是:为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货物(设备)和服务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产权和土地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进场交易管理与服务。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身为盐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为切实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2012年7月,经盐城市委、市政府批准,盐城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更名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将市建设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卫生局所属的行业交易中心人、财、物整体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为副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工程交易服务处、政府采购服务处、货物与服务交易服务处、产权和土地交易服务处、网络信息处、业务受理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服务处等8个内设机构,核定编制44人。
盐城市是江苏省最早启动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地级市之一,在省内没有成熟范例参照的情况下,摸索出了一套具有自身特色、符合自身实际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模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总体原则是“集中进场、统一监管、综合执法、管办分离”。——集中进场,就是所有依法必须公开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就是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驻场办公,行使行业监管职能,并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和考核;——综合执法,就是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各行业交易监管机构和各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管办分离,就是监管机构与办事机构分属于不同的部门,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的具体事务从行业主管部门剥离,实现交易监管和流程服务管办分离。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成立以来,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总体工作思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推进:一是迅速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和细则。运转有力需管理先行,成立后,中心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在最短时间内制订出台了《日常工作制度》、《开、评标会议程序和纪律》、《交易场地安排管理规定》等涉及内部管理、场地和交易秩序管理的一系列共20多项管理制度;同时还及时完善和出台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国有资产处置、排污权交易等各类交易项目交易流程,从制度管理和流程规范上全面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建设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公开信息全面公开;按照“项目统一进场、信息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统一发售、评标专家统一抽取、交易统一规则、保证金统一收退”的要求,不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三是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2013年以来,中心以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为契机,全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制订完成各类工作标准200多项,初步形成了覆盖公共资源交易全行业、全过程的服务标准化体系,做到了“岗岗有标准,步步有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形象均有明显提升。四是全力推进电子化交易。截至目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设计和监理招投标交易项目全面实现电子化交易,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全部实现网上远程异地评标;货物与服务招投标、水利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基本实现全程电子化交易;交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已实现部分环节电子化。公共资源交易和服务全程电子化的推进,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透明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供强力保障。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功能区建筑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设置了包括交易服务大厅、信息发布区、自助服务区、开标区、评标区、评委抽取室、音视频监控室、档案室、询标室、评委休息室、会议室以及竞价大厅在内的齐全的功能分区和业务用房,并配备了齐全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配套设施和设备,力求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贴心、规范、全面和优质的一流服务。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衷心感谢各方交易主体、驻场服务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一贯支持和关心,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公开、透明、规范、高效和廉洁的服务,同时也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
垂询电话: 0515-69083077